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5月9日,仓山区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福州市二环东南段闭合(林浦路、林浦互通)工程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评估报告的公示”。
兹有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福州市二环东南段闭合(林浦路、林浦互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年以上建筑进行再普查、再甄别,并形成《福州市二环东南段闭合(林浦路、林浦互通)工程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评估报告》。
该成果于2025年4月3日已通过专家评审,拟将郑家大院、高湖村佛亭17号等2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迁移保护,高湖村三座101号等1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以调整建筑本体保护范围方式原址保护(详见附件)。
现就调整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
福州市二环东南段闭合(林浦路、林浦互通)工程地块位于仓山区盖山镇,北至龙福五金机电灯具市场西侧路段,南至后坂新城西侧路段,西至三高路与连江南路交叉口,东至三环快速与林浦路交叉口。
评估范围面积约40.05公顷(约600亩)。本次评估范围不涉及已公布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风貌区、建筑群、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等要素。
评估范围共登记各类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15处,其中不可移动文物1处,50年以上建筑12处(含古厝普查专项行动中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3处),历史环境要素2处(古树名木2棵)。
通过本次评估,福州市二环东南段闭合(林浦路、林浦互通)工程地块评估范围共涉及各类资源点15处,其中:原址保护4处:
1、不可移动文物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关管控要求,并做好与文物部门的对接工作。
2、古树名木2棵,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古树名木的相关管控要求,并做好与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
3、推荐传统风貌建筑1处,为高湖村三座101号,建议调整建筑本体范围,对南侧本体予以原址保护。
1、推荐传统风貌建筑2处,为郑家大院、高湖村佛亭17号。建筑迁移应按照《福州市普查成果迁建细则》等文件要求履行报批流程;宜就近迁移。
原址保护(调整建筑本体保护范围):推荐传统风貌建筑 高湖村三座101号。
②、规划概况:建筑北部位于规划林浦路红线范围内,南部位于规划文化设施与商业混合功能用地内。
经对接二环东南段(林浦路、林浦互通)在本区段的施工图:该段道路与高湖村三座101号的第二进主座约有4.5m的冲突。
因本建筑与西侧两栋推荐传统风貌建筑(高湖村三座102号、高湖村三座103号)及文物(高湖村三座民居104号)为一处建筑组群,整体价值较高;考虑二环路建设需求,建议以部分切除的方式(即调整本体保护范围)原址保护高湖村三座101号建筑主体。
迁移保护:推荐传统风貌建筑 郑家大院、高湖村佛亭17号。
1、规划林浦路是64m的城市主干道,仓山区中部道路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连江南路与二环东南段(林浦路、林浦互通)的主要通道,若取消林浦路,则会影响片区交通完整性。
2、郑家大院位于连江南路与林浦路交叉口,高湖村佛亭17号整于林浦路道路红线内,无法避让推荐传统风貌建筑。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5月9日,仓山区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福州市二环东南段闭合(林浦路、林浦互通)工程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评估报告的公示”。
兹有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福州市二环东南段闭合(林浦路、林浦互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年以上建筑进行再普查、再甄别,并形成《福州市二环东南段闭合(林浦路、林浦互通)工程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评估报告》。
该成果于2025年4月3日已通过专家评审,拟将郑家大院、高湖村佛亭17号等2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迁移保护,高湖村三座101号等1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以调整建筑本体保护范围方式原址保护(详见附件)。
现就调整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
福州市二环东南段闭合(林浦路、林浦互通)工程地块位于仓山区盖山镇,北至龙福五金机电灯具市场西侧路段,南至后坂新城西侧路段,西至三高路与连江南路交叉口,东至三环快速与林浦路交叉口。
评估范围面积约40.05公顷(约600亩)。本次评估范围不涉及已公布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风貌区、建筑群、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等要素。
评估范围共登记各类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15处,其中不可移动文物1处,50年以上建筑12处(含古厝普查专项行动中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3处),历史环境要素2处(古树名木2棵)。
通过本次评估,福州市二环东南段闭合(林浦路、林浦互通)工程地块评估范围共涉及各类资源点15处,其中:原址保护4处:
1、不可移动文物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关管控要求,并做好与文物部门的对接工作。
2、古树名木2棵,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古树名木的相关管控要求,并做好与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
3、推荐传统风貌建筑1处,为高湖村三座101号,建议调整建筑本体范围,对南侧本体予以原址保护。
1、推荐传统风貌建筑2处,为郑家大院、高湖村佛亭17号。建筑迁移应按照《福州市普查成果迁建细则》等文件要求履行报批流程;宜就近迁移。
原址保护(调整建筑本体保护范围):推荐传统风貌建筑 高湖村三座101号。
②、规划概况:建筑北部位于规划林浦路红线范围内,南部位于规划文化设施与商业混合功能用地内。
经对接二环东南段(林浦路、林浦互通)在本区段的施工图:该段道路与高湖村三座101号的第二进主座约有4.5m的冲突。
因本建筑与西侧两栋推荐传统风貌建筑(高湖村三座102号、高湖村三座103号)及文物(高湖村三座民居104号)为一处建筑组群,整体价值较高;考虑二环路建设需求,建议以部分切除的方式(即调整本体保护范围)原址保护高湖村三座101号建筑主体。
迁移保护:推荐传统风貌建筑 郑家大院、高湖村佛亭17号。
1、规划林浦路是64m的城市主干道,仓山区中部道路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连江南路与二环东南段(林浦路、林浦互通)的主要通道,若取消林浦路,则会影响片区交通完整性。
2、郑家大院位于连江南路与林浦路交叉口,高湖村佛亭17号整于林浦路道路红线内,无法避让推荐传统风貌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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