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马山街道永兴、永乐片区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调查评估情况(征求意见)》意见的通知
为切实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建议》要求,2023年3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论证指南》(试行),要求“浙江省内的城市更新片区,以及涉及老街区、老厂区、改建或者拆除50年以上老建筑的更新改造项目,应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并且开展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论证。”并明确了基本内容与成果形式。
2024年6月,为配合马山街道永兴、永乐片区规划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建设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受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绍兴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联合体)承担了《马山街道永兴、永乐片区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调查评估报告》编制工作(下文简称报告)。
《报告》在浙江省《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论证指南》(试行)指引下,对于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关于“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保护要求,探索新时期历史背景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前置介入城乡建设工作的路径有
评估范围:调查评估范围为永兴、永乐村两个村,北临群贤东路,东至越兴路,南至洋江东路,西临东豆姜,面积约41.7公顷。
永兴、永乐片区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是马山街道的下辖的行政村。地处马山街道的东面,东接红江村,南临檀渎村,西临东豆姜,北靠群贤东路。目前,该片区区域内涉及2个村庄,分别是永兴村、永乐村,常住户数1036户,非流动人口约2675人。
永兴、永乐片区现状建筑中农居建筑占比达到94%以上,风貌欠佳,与环境也不甚协调。传统风貌的建筑(老当台门、世德堂台门、下家台门、旗杆台门、朝北台门旧址等)与三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永乐村君伯第台门民居、永兴村老台门民居、永兴村新台门民居)占比较小。
召开一场部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邀请滨海新区规建局(建设管理组、规划管理组)、滨海新区社会工作局(文化线、农业农村线、水利管理线)、马山街道办事处、两岸产业园专班、滨海新区欣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永兴、永乐村村委等有关部门,永兴、永乐村5位村民代表参加。
在“活力马山”微信公众号(线上)、马山街道办事处(线下)、永兴、永乐村委公示栏(线下),发布《关于马山街道永兴、永乐片区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向社会征求保护线索的通知》,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2)河溇水系:评估范围内现状存在一处河溇——当家溇,位于永兴村村内,新老台门前。三处水系永兴江、永兴村河、西豆姜后江在两个村内交汇。
(3)古树名木:经实地勘察核实,本次评估范围内现状树木基本沿河分布,树种大多为香樟,树龄为10-20年。范围内无挂牌的古树名木。
(4)桥梁:单家桥、当溇桥、工农桥、新建永乐桥、永发桥、前木桥、萝卜桥、金银桥。
(5)驳岸踏道:永兴江、永兴村河、长水江、当家溇的河溇驳岸均经后期砌筑改造,采用浆砌块石,砂浆勾缝的形式,与历史驳岸风貌有一定的差距,但现存的踏道见证了村庄曾经日常出行与洗刷的水乡生活。
地块内现存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3处——永乐村君伯第台门民居、永兴村老台门民居、永兴村新台门民居;保存较好、反映传统台门建筑风貌的1类传统风貌建筑2处——世德堂台门(编号A02号)、下家台门(编号A03号);反映绍兴地区传统民居营造方式的2类传统风貌建筑3处——老当台门、旗杆台门、朝北台门旧址等(编号A01号、A04号、A05号)。
传统格局价值:永乐、永兴村基本延续历史大环境街巷格局,集中体现了绍兴地区聚落布局模式,具有一定价值。滨水界面相对较好维持传统滨水空间模式,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历史建成环境价值:调查评估范围内历史环境要素主要包含石桥、河流、河埠头、水系的“溇”水网形态与肌理特征等。这些历史建成环境要素具备极其重大的社会价值和一定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
历史建构筑物价值:评估范围内的传统建筑反映了绍兴民居白墙黛瓦、人字形山墙、石销墙、抬梁穿斗混合式木构架、前檐轩棚、花格门窗装饰等特征。地块内历史建(构)筑物按其保护与利用价值可分为以下四级:
一级建筑:永兴村老台门民居(63分)和永兴村新台门民居(64分)台门样式精美独特,多进院落层次丰富,石销墙、硬山屋面、前檐轩棚、台门门头装饰等特征显著。永乐村君伯第台门民居(65分)内含庭院中式小园林,房梁上有精美花纹雕刻,历史背景和文化内涵丰富,总体格局尚存,历史风貌比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与社会价值。
保护与利用建议:原则上应原址保护,拟推荐升级为文保点进行保护,划定保护范围,提出具体的保护管治措施。
二级建筑:世德堂台门民居(51分)与下家台门民居(54分)石销墙、硬山屋面、台门门头装饰等局部构件反映了江南水乡建筑的传统风貌。
保护与利用建议:建议保留整体建筑格局,不改变外观特征,调整、完善内部布局及设施。
三级建筑:老当台门民居(49分)、旗杆台门民居(48分)和朝北台门民居(37分)整体格局不完整,建筑风貌也受到一定的破坏,局部构件具有一定利用价值。
保护与利用建议:建议保留具有历史背景和文化价值的构件,并在更新过程中加以利用。
四级建筑:永兴、永乐片区中除一级、二级、三级建筑外,其余建筑均为四级建筑,建议可对其进行整体更新。
根据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的现状调查与价值评估,结合上位规划和有关的资料,分类分级提出可落实为评估片区规划条件的建议,作为下一步片区更新规划设计的依据。
(1)延续永乐、永兴村宜人的滨水界面,文物古迹所涉及的沿河绿带宽度保持10-15米宽度。
(2)保持“当家溇”的岸线、尺度、走向和历史名称,保护其原有的传统肌理特征。
(3)石桥和桥头空间可以在未来有机更新中,打造具有场所历史内涵的地标景观口袋公园。
(4)保留风貌较好的河埠头,在未来有机更新中,结合一定的设施,打造更为宜人的亲水平台。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对永兴村老台门民居、永兴村新台门民居、永乐村君伯第台门民居三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筑(一级建筑)进行保护,因文物保护利用确需进行整治改造的,应按相应程序进行审批。
(2)保留修缮二处优良历史传统风貌建筑(二级建筑)——世德堂台门民居(A02号)与下家台门民居(A03号),对其进行外观风貌提升和周边设施更新。
(3)对一般传统风貌建筑(三级建筑)——老当台门民居(A01号)、旗杆台门民居(A04号)和朝北台门民居(A05号)等,主要提取建筑结构、开间尺度特征及外立面设计要素,作为地块内新建建筑的设计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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